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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工程技术类译文质量的范围包括:翻译、审校、编辑、排版、校对及定版等方面。
为了便于管理,本标准将内容相近的翻译和审校合并成译校项,编辑、排版、校对及定版合并成编校项。用户对编校项有特殊要求的不适用本标准,应按非标件处理,但其差错率可按本标准计算。
4.2
译文质量分为两级:合格或不合格。
4.2.1
差错率低于或等于5/10000为合格。
4.2.2 差错率高于5/10000为不合格。
4.2.3
以上所述的译文质量标准为各单位在合理的译校时间内完成的译文。少于合理的译校时间完成的译文,其质量标准应相应降低或不作表述。
4.2.4
译文质量差错率,是用一本或一批资料的总字数却除该本或该批资料中所发现的总差错数后计算出来"万分比"。
4.2.5
译文总字数的计算方法,一律以该本或该批资料的版面字数为准,即:
总字数*=每面行数×每行字数×总面数
4.2.5.1
凡连续编排页码的正文、目录、辅文等,不论是否排字,均按一面满版计算字数。分栏排版的译文,各栏之间的空白也计算版面字数。
4.2.5.2
目录、索引、附录、书眉、单排的页码和边码,均按版面计算字数。
4.2.5.3
封面(包括封面、封二、封三、封底、勒口、书脊)和扉页,每面均按正文版面的50%计算字数。
4.2.5.4
旁边串排正文的插图和表格,按正文版面字数计算;插图占一面的,按正文版面的50%计算;表格占一面的,按正文版面计算字数。
4.2.5.5
凡有文安说明的画册、产品图集、广告,一律按正文的版面字数全额计算;无文字说明的,按正文版面的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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